各投标人:
根据《利川市紫阳家园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第二次)(项目编号:HBCZ-******27-251831)》要求,现澄清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与第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 23.1和26.1条是否存在冲突;请明确具体开标时间?
答: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14时30分。
2、第三章发包人要求第2条检测具体内容含糊不明确,与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条资格要求的第2小条投标人应具备6个专项检测资质不相符。请明确第三章 发包人要求检测具体内容涉及到的检测资质?******消防、人防、水电、防雷、建筑幕墙、基坑监测(需要具备勘察资质)检测是否要求投标人具备响应资质?如超出新建工资质的范围的检测项目和参数依据那个资质?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第四章评标标准及方法的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商务部分“人员情况’第(2)技术负责人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是否可以理解为指技术负责人承担过的类似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体现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者是检测参与人员的名字即可?
答:技术负责人参与过相关项目即可。
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一、投标函中第5条《我方在此声明,根据《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人员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16)299号)要求,“从事水泥、钢筋、混凝土、砂浆等见证取样检测的检测机构,未跨区域(市、县)开展检测业务”》”是否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 57号)“第三章 检测活动管理第二十九条款”、《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的”三、业务范围“和《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第三章检测活动管理第十九条有关规定?
答:投标函中删除第5条《我方在此声明,根据《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人员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16)299号)要求,“从事水泥、钢筋、混凝土、砂浆等见证取样检测的检测机构,未跨区域(市、县)开展检测业务”》。
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澄清。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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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