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委托,对终本执行案件全风险代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终本执行案件全风险代理服务
二、采购项目编号:FW(ZB1)******C
三、采购组织类型:非财政项目
四、采购内容:
A分标: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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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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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规格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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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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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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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本执行案件全风险代理服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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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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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代理费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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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本项目终本执行案件代理律师服务费实行风险代理收费,设置最高限价,所有竞标人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否则竞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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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分标: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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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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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规格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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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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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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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本执行案件全风险代理服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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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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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代理费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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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本项目终本执行案件代理律师服务费实行风险代理收费,设置最高限价,所有竞标人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否则竞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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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近三年内未收到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行业协会的处分,并提供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年度考核中无不称职、基本称职的情况。(包含年度检查考核合格记录,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5.本项目明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2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行政事业国资专区)(******)
方式:网上获取,供应商请登录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行政事业国资专区)(******)购买及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300元,平台服务费人民币200元(平台收取,缴后不退)。
注册与登录:
①注册:打开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行政事业国资专区)官网(******),进入门户首页点击“立即注册”,依“供应商操作手册”完善企业注册信息。
②登录:访问******/,在门户首页“平台登录入口”处点击“供应商”按钮,输入账号密码登录。
③费用缴纳及文件获取:登录后,在系统左侧“我的项目”找到参与项目列表,点击“进入项目”。
系统服务费缴纳:点击“支付系统服务费”,选在线缴纳进入支付详情页,点击“申请开票”确认信息后,再点“支付”生成二维码,用微信、支付宝或云闪付扫码支付。
招标文件费缴纳:点击“支付文件费用”,按系统服务费缴纳方式操作。
④下载文件:采购文件费缴清后,点击“下载”,按提示获取文件,未付服务费或文件费无法下载。
⑤操作手册获取:详见******/detail/10326/9284?timemap=******22782。
如有疑问,请与平台客服联系:0771-******、******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25年6月23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
3.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广西国资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以二楼电子大屏幕开标项目场地安排信息为准)。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八、磋商:
1.2025年6月23日上午9时30分后为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2.磋商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广西国资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九、联系事项:
******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06号南宁国际会展中心D区朱槿花厅2楼
2. ******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蓉、庞雄庆;联系电话:******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厦裙楼三楼
十、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招标网******/、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行政事业国资专区)(******)、******有限公司(******)。
十一、其他事项
1.磋商保证金:A分标:4000.00元;B分标:4100.00元;。
2.磋商******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银行转账方式的,缴纳保证金的账户及账号等信息由系统生成,供应商自行将磋商保证金按规定方式和时间及时足额缴至系统提示的账户(以系统到账为准),拒绝以其他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的,响应文件******银行转账底单上备注项目标识如“【项目编号: ;分标: 】磋商保证金”字样。)
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必须提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3.磋商保证金有效期:与竞标有效期一致。
4.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相关竞标无效。
5******事务所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者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的,则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其参加采购人的任何采购活动。本公告内容存在瑕疵或歧义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采购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