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4-11-01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溆财采计(2024)130
采购人(全称):溆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溆浦县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合同书
2、采购项目名称:溆浦县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溆财采计(2024)130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本项目为溆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服务,主要针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做整理及数字化服务。
6、项目经理:周喆祥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689000.00元
合同金额大写:陆拾捌万玖仟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总价) |
1 | ******有限公司 | 溆浦县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 | 否 | 详见 合同 | / | 13000 | 卷 | 53元 | 689000.00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2月10日
地点:溆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方式:现场交付
四、付款方式
乙方完成双方约定档案工作量的100%(即13000份,按单价53元核算),且分批次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100%,即人民币¥689000.00元,大写:陆拾捌万玖仟元整。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
(6)谈判文件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对双方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0月15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溆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法定代表人:向英铁
委托代理人:曾杰
电话:******
传真:/
地址:溆浦县警予西路150号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尔真
委托代理人:周喆祥
电话:0731-******
传真:/
******街道五常港路121号西溪创智中心1号楼B2座6层
******有限公司莫干山路支行
帐号:******002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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