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于2025年6月13日发布了******有限公司合肥分行2025年抵押物保险服务项目(三次)征询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如下:
一、项目名称:******有限公司合肥分行2025年抵押物保险服务项目(三次)
二、项目编号:04-14-04D-2025-D-E02753C02
三、变更内容
征询公告中 2、供应商资格要求“(1)响应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单位或自然人(如响应方为企业,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响应方公章;如响应方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方公章;如响应方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响应方公章;如响应方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变更为:
“(1)响应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单位或自然人(如响应方为企业,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响应方公章;如响应方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方公章;如响应方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响应方公章;如响应方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征询,须同时获得总公司的项目授权使用其资格、资质、人员证书、业绩等,提供总公司的资格授权文件,同一法人的公司仅允许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投标。”
注:原征询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本变更公告为征询文件的组成部分,征询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变更公告与征询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变更公告为准。
四、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与汤泉路交口绿地中心D座54F
联系人:刘长仁******、何云峰******
电子邮件:******